婚前買房子付的首付算不算婚前財產

導讀:
五、新婚姻法2017年規定以父母名義買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二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此時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產權屬于父母離婚時不屬于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三、新婚姻法2017年規定一方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婚前財產首付按揭買房離婚時的界定辦法
以按揭貸款方式買的房屋所有權歸屬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是以共同收入來償還銀行貸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認定該套房屋的現有價值屬于夫妻共同所有。對于房屋產權的分隔在實踐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二)第21條也只規定了,“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钡珣敺謨煞N情況區別對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這個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二是在婚后償還房屋的按揭貸款是由雙方共同支付的應當歸屬于雙方共同財產按按揭的數額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此時對于婚前購買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還貸的房子也屬于夫妻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財產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2017年規定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六條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此時如果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哪怕是結婚很多年只要是房產未過戶的贈與一方也可以撤銷贈與離婚時房產還是屬于贈與一方不予分割。
三、新婚姻法2017年規定一方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此時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與婚姻關系存儲期間的另一方沒有任何關系離婚時作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四、新婚姻法2017年規定雙方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后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離婚時按照出資份額按份分割。
五、新婚姻法2017年規定以父母名義買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二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此時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產權屬于父母離婚時不屬于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婚前財產買房首付界定的法律規定如下:一般情況下,婚前個人貸款,婚后共同還貸的,則共同還貸部分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雙方就房屋歸屬無法協議一致,法院確認房屋歸首付一方的,應由獲得房產的一方,對另一方在首付款以及房產的婚后增值部分予以補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七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婚前首付買房離婚這樣分配。房子登記的是雙方名字并且是夫妻共同還貸的。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各占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分割。如果只登記一方的名字并且一起還貸的,登記在誰的的名下就判給誰,債務也由這一方償還,然后給另一方補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