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買房首付界定有怎樣的規定

導讀:
婚前財產買房首付界定有如何的規定依據婚姻法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前以個人財產作為首付款購買的房屋,婚后以共同財產償還貸款的,房屋的分割應該由雙方共同協商處理。關于婚前財產買房首付界定有怎樣的規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前財產買房首付界定有如何的規定依據婚姻法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前以個人財產作為首付款購買的房屋,婚后以共同財產償還貸款的,房屋的分割應該由雙方共同協商處理。關于婚前財產買房首付界定有怎樣的規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前財產買房首付界定有怎樣的規定
依據婚姻法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前以個人財產作為首付款購買的房屋,婚后以共同財產償還貸款的,房屋的分割應該由雙方共同協商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