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上房子歸男方有法律效果嗎_離婚房子歸男方的規定是什么

導讀:
五、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購買房屋婚后共同還貸離婚財產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三、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資買房離婚財產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規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新婚姻法房產增值部分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五條規定,確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購買的房屋產生的增值部分屬于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內房屋贈與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六條規定,針對的是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將房產贈與另一方未過戶的可以撤銷贈與行為。也就是說未過戶的贈與屬于不產生效力的贈與說的天花亂墜把房子給你要和你結婚。沒有過戶想什么時候要回去就什么時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贈與房產的先過戶。
三、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資買房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規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此時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購買的如果是產權登記在出資方父母子女名下的離婚時屬于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四、新婚姻法雙方父母出資買房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規定,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也就是說父母出資購買的是父母對子女的贈與另一方無權進行分割。
五、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購買房屋婚后共同還貸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此時對于夫妻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時房屋歸屬于購買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補償。
在法治社會中我們需要通過法律的手段來解決生活中的種種問題法律也具有約束每個人的行為的作用法治社會的不斷完善婚姻法也會越來越完善真真切切的保障在離婚時候夫妻雙方的合法權益。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登記結婚后,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離婚協議上房子歸女方有法律效力的。但僅限于該協議符合合同生效條件,且該協議已經經婚姻登記機關備案,雙方均領取離婚證時才生效。前述的合同生效條件為,主體適格、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規定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協議離婚房子歸女方的規定:
1、如果房子是女方婚前買的,屬于女方的個人財產;
2、如果房子是女方的父母為女方購買的,且女方的父母明確表示房子只歸女方一個人所有的,協議離婚后房子歸女方。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