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單位不用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_勞務派遣單位要告知被派遣勞動者什么

導讀:
派遣單位要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督促用工單位依法為被派遣勞動者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安全衛生條件;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協助處理被派遣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的糾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一、勞務派遣單位要告知被派遣勞動者什么
1、勞務派遣單位要告知被派遣勞動者下列事項:其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派遣單位要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二、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對被派遣勞動者履行哪些義務
如實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事項、應遵守的規章制度以及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建立培訓制度,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上崗知識、安全教育培訓;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務派遣協議約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相關待遇;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務派遣協議約定,依法為被派遣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并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督促用工單位依法為被派遣勞動者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安全衛生條件;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協助處理被派遣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的糾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