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工被辭退_勞務派遣工被用人單位辭了有賠償嗎

導讀:
勞務派遣員工與一般勞動者一樣,擁有同等權利,如果勞動者沒有過錯被用人單位辭退,單位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的。勞務派遣合同中,被派遣勞動者同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受《勞動合同法》約束。因此,勞務派遣合同解除的情形規定基本一致。勞務派遣工被用工單位辭退如何賠償勞務派遣工不能被用工單位辭退,用工單位將被派遣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由勞務派遣單位辭退,屬于違法辭退的,勞務派遣單位以經濟補償為基礎支付雙倍賠償金;屬于非過失性辭退的,勞務派遣單位支付經濟補償;屬于過失性辭退的,勞務派遣單位不需要賠償。
一、勞務派遣工被用人單位辭了有賠償嗎
1、勞務派遣員工被用人單位辭了有賠償。勞務派遣員工與一般勞動者一樣,擁有同等權利,如果勞動者沒有過錯被用人單位辭退,單位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解除勞務派遣合同有哪些情形
基于勞務派遣合同的特殊性,勞務派遣單位的主營業務就是將勞動者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向被派遣單位收取一定的管理費。勞務派遣合同中,被派遣勞動者同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受《勞動合同法》約束。
因此,勞務派遣合同解除的情形規定基本一致。但在勞務派遣合同中,被派遣勞動者基于被派遣單位無過錯退回,勞務派遣單位重新派遣時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被派遣勞動者不同意的,勞務派遣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被派遣勞動者并非只是被派遣關系,其同勞務派遣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其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享有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勞務派遣工被用人單位辭了有賠償嗎
勞務派遣員工被用人單位辭了有賠償。勞務派遣員工與一般勞動者一樣,擁有同等權利,如果勞動者沒有過錯被用人單位辭退,單位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務派遣工被用工單位辭退如何賠償
勞務派遣工不能被用工單位辭退,用工單位將被派遣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由勞務派遣單位辭退,屬于違法辭退的,勞務派遣單位以經濟補償為基礎支付雙倍賠償金;屬于非過失性辭退的,勞務派遣單位支付經濟補償;屬于過失性辭退的,勞務派遣單位不需要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