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和債務人合并混同_不同債務人的借條是否可以合并

導讀:
共同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對訴訟標的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經其他共同訴訟人承認,對其他共同訴訟人發生效力;對訴訟標的沒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對其他共同訴訟人不發生效力。公司合并的,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并通知債權人。債務人應當向合并后的公司履行債務。
一、不同債務人的借條是否可以合并
1、不同債務人的借條可以合并,但是只有在共同訴訟的情況下,如果一方當事人或者雙方為兩人以上,訴訟標的是相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并且經過當事人同意的,為共同訴訟。
2、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五條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為二人以上,其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并經當事人同意的,為共同訴訟。
共同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對訴訟標的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經其他共同訴訟人承認,對其他共同訴訟人發生效力;對訴訟標的沒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對其他共同訴訟人不發生效力。
二、寫借條要注意什么問題
1、最好附帶在借條中體現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2、借款人簽名的時候,出借人必須親眼看其簽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來簽名,最后拒絕承認借條。
3、借條的書寫人必須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則借款人會以內容非其原文抗辯。
4、盡量避免使用容易產生分歧的語言,簡潔和語義單一的借條才是最標準的借條。避免出現“甲向乙借錢”這樣模糊不清的語言,因為,很容易分不清誰是出借人,誰的、款人。
在當代社會民間借貸發生之后,很有可能不是一筆借款,比如說存在多筆借款的情況,完全是可以書寫在同一個借條當中,但是在借條當中內容必須要寫的非常清楚。能夠讓別人清楚的了解到,在一個借條當中存在著兩筆或者是多筆借款。
公司合并是否通知債務人
公司合并可以通知債務人。公司合并的,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并通知債權人。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享有。債務人應當向合并后的公司履行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設合并。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并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條
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借條全部由債務人寫可以嗎
借條全部由債務人寫可以嗎
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并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注明金額的債務。
從法律的角度看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并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注明金額的債務。自愿的協議只要不是脅迫不違反法律的強制執行規定即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