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債務人混同的法律規定是哪些



為客戶解決問題提供高效方案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債權人起訴且債務人死亡的案件中涉及的法律問題是什么債務人死亡后,債權人以債務人的繼承人為被告提起訴訟,要求償還債務的案件遇到的程序和實體問題及處理。債務人死亡后,債權人有沒有權直接以債務人的繼承人為被告提起訴訟,即原、被告的主體資格是否適格的問題這要看債權人與債務人的繼承人之間是否存在直接的利害關系。二是繼承人在訴訟前表示放棄繼承權,債權人能不能把放棄繼承權的繼承人列為被告提起訴訟的問題。依照我國法律規定,債權人合法債權受法律保護。繼承人放棄繼承也不愿參加訴訟的,應終結訴訟,遺產作為無主財產處理后,由債權人另行起訴。那么債權人起訴且債務人死亡的案件中涉及的法律問題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債權人采用法律手段向債務人追討欠款時,該如何操作?六、申請執行取得勝訴判決后,申請強制執行,運用拘留、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登報等方式迫使債務人還款。起訴追討欠款應該怎么做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債務人欠錢不還,債權人可依法起訴維權:1、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財產保全就是將對方的賬戶、房子、車等財產查封上,防止對方轉移財產。但如果可以保全的話,建議還是保全,因為訴前財產保全往往可以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效果。那么債權人采用法律手段向債務人追討欠款時,該如何操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所謂有害于債權人的債權,是指債務人的行為減少了債務人的責任財產,致使債務人無足夠的財產來清償其對債權人的債務,而使債權人的債權無法得到滿足,從而損害了債權人的利益,債務人有害于債權人債權的行為包括兩種情況:一為債務人積極減少財產,如讓與所有權,在自己財產上設定他物權,讓與債權,免除他人債務等,(3)債務人的行為須有害于債權人的債權,債務人為無償行為而有害于債權時,只需具備客觀要件,債權人即可請求法院予以撤銷,因為對無償行為的撤銷,僅使受益人喪失無償所得的利益,并未損害其固有利益,法律因而側重于保護受損的債權人的利益。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因自己的行為致使損害發生的其他人不承擔任何責任。法律依據民法通則第十一條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那么債權人自殺債務人有什么法律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廣義的混同包括三種情形:所有權與他物權歸屬于同一人;債權與債務歸屬于同一人;主債務與保證債務歸屬于同一人。債權為相對權,債權人只能向特定的債務人主張權利不得向債務人以外的第三個人主張權利。債權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標的物上可以成立內容相同的數個債權,并且其相互間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優先性。由特定承受而發生的混同,系指債務人由債權人受讓債權,債權人承受債務人的債務。混同的效力為絕對地消滅債權債務及由合同關系所生的從債權的從債務。民法典規定,債權和債務同歸于一人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那么債權人債務人混同的法律規定是如何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連帶債權或者連帶債務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第五百一十九條連帶債務人的份額確定及追償權連帶債務人之間的份額難以確定的視為份額相同。實際承擔債務超過自己份額的連帶債務人有權就超出部分在其他連帶債務人未履行的份額范圍內向其追償并相應地享有債權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那么債權人和債務人的法律上的區別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債權人撤銷權也為債權的保全方式之一,是為防止因債務人的責任財產減少而致債權不能實現的現象出現。因債權人撤銷權的行使是撤銷債務人與第三人間的行為,從而使債務人與第三人間已成立的法律關系被破壞,當然地涉及第三人。二.債權人撤銷權對債務人的法律效力債務人的行為一旦被撤銷,則該行為自始無效。三.債權人撤銷權行使的方式債權人撤銷權的行使必須由享有撤銷權的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不當處分財產的行為。那么債權人撤銷權對債務人有哪些法律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法律主觀:法律規定在 債務人 不履行到期 債務 的情況出現時, 債權人 可以留置已經合法占有的債務人的財產,并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法律主觀:債務人 不還錢, 債權人 不能私自扣押債務人的車輛,因為這種行為是 侵權行為 ,應返還財產并承擔 侵權責任,但在特定的情況下,債權人私自扣押債務人財產不構成侵權,這種情況在法律規定上稱為 留置權,法律主觀:欠錢的情況下,債權人不可以扣留對方的財物,債權人私自扣留對方財產的行為是侵權行為,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債權人要實現自己的債權應當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債務人有多個債權人法律具體規定在債務人有多個債權人的情況下債務人將其全部財產抵押給其中一個債權人因而使該債務人喪失了履行其它債務的能力侵犯了其他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條、第五條的規定應當認定該抵押協議無效。一個債務人同時有多方債務多個債權人均向法院提起了訴訟的如果債權人起訴的法院是同一個法院則該法院會并案處理根據各債權人的債權比例分配債務人的被執行財產。債務人債務人與“債權人”相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債務人是債之關系中有義務按約定的條件向另一方(債權人)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當事人。那么債務人有多個債權人法律具體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一)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討債務。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后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后,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采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那么債權人怎樣利用法律手段向債務人合法討債。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本文介紹一下民間借貸中債權人和債務人需要知道的法律知識。1,債權人需要知道的法律知識首先,明確借款人是誰。2,債務人需要知道的法律知識貸款人首先要注意的是就借貸的金額、借貸利息、期限、責任等內容簽訂書面借據或協議,必要時,還可以辦理公證。法律明確規定民間借貸利率可適當高于銀行貸款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超過此限度將不受法律保護。在借貸的過程中出現爭議時應依法處理。根據法律規定,借貸雙方權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應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3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那么民間借貸中債權人和債務人需要知道的法律知識。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債務人死亡債權人起訴有哪些法律問題一、債務人死亡后,債權人以債務人的繼承人為被告提起訴訟,要求償還債務的案件遇到的程序和實體問題及處理。債務人死亡后,債權人有沒有權直接以債務人的繼承人為被告提起訴訟,即原、被告的主體資格是否適格的問題這要看債權人與債務人的繼承人之間是否存在直接的利害關系。依照我國法律規定,債權人合法債權受法律保護。有的觀點認為,繼承人放棄繼承也不愿參加訴訟的,應終結訴訟,遺產作為無主財產處理后,由債權人另行起訴。那么債務人死亡債權人起訴有哪些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3、法律主觀:《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條規定: 債權人 轉讓債權,未通知 債務人 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2、法律主觀:債權轉讓需要 通知債務人 ,否則不發生債權轉讓的效力,2、法律主觀:債權轉讓需要 通知債務人 ,否則不發生債權轉讓的效力,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規定,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規定, 債權人轉讓債權 , 未通知債務人 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二是繼承人在訴訟前表示放棄繼承權,債權人能不能把放棄繼承權的繼承人列為被告提起訴訟的問題。依照我國法律規定,債權人合法債權受法律保護。那么債務人死亡。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獲取相關幫助請咨詢迪慶債務債權律師那么債務人死亡,債權人起訴的案件的幾個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一面錦旗,一份榮譽,一份責任。感謝當事人的信任和支持,我們會一如既往地提供專業、全面的法律服務。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離婚判決的空間很大,法律適用和真實的世界一樣,不是非黑即白的,很多訴求可不可行,不是一句“行”或者“不行”就能回答的,我們不做思維僵化的“法條普法/講解”,一切都以案例說話;??要想在婚姻家事糾紛特別是離婚糾紛中實現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除了要看律師和經辦法官,也要看當事人的配合和努力,所涉糾紛很少存在必勝或必輸的訴求;
欠錢不還怎么起訴? 欠錢是一件很常見的事情,但是當有人拖欠債務時,就可能會出現法律糾紛。如果你有人欠你錢,而他不還,你可以通過起訴的方式來追回債務。但是要起訴成功,需要有一定的證據。 在起訴前,首先要明確的是債務人和債權人之間存在債權關系。一般情況下,可以通過書面合同、口頭協議或者其他文件來證明存在借貸關系。此外,也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來判斷是否存在借貸關系。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對于“無因合同”的規定就可以用作判斷標準。 其次要有證明債務已到期并且未能支付的證明。一般情況下,應當準備好到期日前后的憑證或者協議文書來作為依據。此外,還應當準備好相應的電子數據、電子信函、電子郵件、手機短信、承諾書、會計憑證等文件作為補充依據, 使得整個交易流程都能夠得到相應的佐證, 使得整個交易流程都能夠得到相應的佐證, 使得整個交易流程都能夠得到相應的佐證, 使得整個交易流程都能夠真實可信地呈上法庭。 再者, 在立案訴訟之前, 還要對債務人進行必要考察, 相關考察方式包括: 辦理相關民事行為能力宣告手續; 檢驗當事人是否存在隱匿、偽造、死亡或者無法找到; 檢驗當事人是否已將真實姓名、住所或者工作單位告之法庭。 此外, 還要考察一般性歷史信譽情況。 在立案訴訟之前, 需要對歷史信譽情況進行考察, 并收集相應材料。
一、可以申請支付令,需要符合下面條件: 1.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有效。 2.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的義務僅限于給付金錢、有價證券。 3.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 4.支付令能夠直接送達債務人。 5.支付令必須是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作出。 支付令受理費參照財產案件受理費的1/3收費。若支付令失效轉入訴訟程序,債權人只需補交案件受理費,不會出現二次收費的情形。 支付令案件由債務人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同時基層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案件,不受債權金額的限制。 二、訴訟方式 1.確定管轄法院 起訴前要確定的首要問題是向哪個法院起訴。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都比較遠,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寫起訴狀 民事起訴狀應當包含以下內容:① 原告、被告基本情況,原告明知被告下落不明的,應當在訴狀中注明該情況,并盡可能提供被告的信息以及原戶籍地;② 訴訟請求,內容應當具體明確,如系給付物的,應寫明種類和數量;如系給付行為的,應寫明為何行為或不為何行為;③ 事實和理由,是民事訴訟原告對其訴訟請求的佐證和支持;④ 署名和時間,由原告簽名或蓋章,并簽署時間。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3.整理證據 這一步需要我們當事人準備證據資料,制作證據清單。對于欠錢不還這類案件,我們一般要提供借條、轉賬記錄、催款記錄等能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系事實的證據,盡可能完整地還原借款過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還款等情況。證據主要證明兩點:一是借款合意,二是支付憑證。 4.立案、繳費 即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訴狀并提供證據。法立案手續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 5.等待法院依法判決 在判決履行期內就對方在法院判決的規定時間內還款。 6.申請強制執行 在判決生效后,判決書確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對方仍然沒把錢全給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和立案一樣去法院走流程。
面對欠錢不還的情況,很多人不愿意走到起訴這一步。 因為一說到起訴,就覺得費時費力。 今天就給大家說2個辦法,能很好的解決了這個問題。 一、支付令 如果事實清楚,直接攜帶著您的身份證和欠條等證據,向人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請。 法院受理申請后,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提供的證據、事實清晰的,會在15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 如果債務人收到法院支付令,十五日內拒絕償還債務,您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這種方式不久流程簡單,費用也比起訴低。 申請支付令的費用只需起訴需繳納費用的三分之一。 二、律師函 其實很多人拖著,是認定了你不會拿他怎么樣。 出具律師函,更能引起對方的重視,讓對方知道你要錢的決心。 不僅如此,律師函可以直接解決訴訟時效的問題。 律師函可以成為債權人主張債權的證明,它比聊天記錄更加具備法律效力 很多時候,對方拿到律師函,因為不想惹上官司,就會把錢還給你。 對于一般的欠錢不還的,可以試試這2個辦法。 當然,對于無動于衷的老賴,直接走起訴流程。 法律程序雖然漫長,但法院一定會為我們主持公道。 法律面前無小事,正義或許會遲到,但從不會缺席。
怎樣申請財產保全 財產保全是保證訴訟文書能夠得以落實的一種制度。債權人提出保全債務人的財產,可以限制債務人以轉移、隱匿等方式縮減財產,導致危及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申請財產保全時,申請方還需要提供擔保,未提供擔保的申請會被法院駁回。當事人沒有提出的,法院認為有必要也可以直接裁定進行保全。 申請財產保全需要做好以下手續: 1.向法院提交財產保全申請書; 2.提供需要保全的財產線索; 3.提供相應價值的擔保或者找保險公司出具保函。 開保函是目前使用最多的財產保全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