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有父債子還這條規定嗎

導讀:
父親一般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獨立償還其債務。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父債是父親作為主體與他人發生的債權債務關系,與子女無關。
一、法律中有父債子還這條規定嗎
1、法律中沒有父債子還這條規定。父親一般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獨立償還其債務。但是父親如果死亡,而兒子繼承其遺產的,則兒子需要以所得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償還父親拖欠的債務。如果兒子放棄繼承的,則不需要償還。
2、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十八條規定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二、父債子還有法律依據嗎
父債子償沒有法律依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原則上,對他人的債務不承擔責任;
2,在繼承的情形下,在遺產范圍內承擔清償責任,如遺產不足清償的,對超過的部分不承擔責任;放棄繼承的,不承擔清償債務的責任;
3,如承諾代父清償債務的,在承諾范圍內承擔責任。
父與子是兩個獨立的民事主體,不因血緣關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債是父親作為主體與他人發生的債權債務關系,與子女無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