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中有哪些法律問題

導讀: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根據婚姻法解釋“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制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根據司法解釋提出上述損害賠償的無過錯的原告只能在離婚訴訟中提出而不能單獨提起訴訟。那么離婚訴訟中有哪些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根據婚姻法解釋“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制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根據司法解釋提出上述損害賠償的無過錯的原告只能在離婚訴訟中提出而不能單獨提起訴訟。關于離婚訴訟中有哪些法律問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訴訟一般涉及三個方面的問題第一能不能判決離婚第二孩子歸誰第三財產如何分割。
首先能不能離婚問題一般這一問題多發生在首次起訴法院離婚時。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根據婚姻法解釋“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制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如果離婚是因為上述情形(一)(二)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可以是物質賠償或是精神損害賠償。而精神損害賠償根據司法實踐賠償標準的金額各省市均有不同。以為例一般不超過5萬元。根據司法解釋提出上述損害賠償的無過錯的原告只能在離婚訴訟中提出而不能單獨提起訴訟。但如果是無過錯的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于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特殊對象的規定
1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的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2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起離婚。女方提出的或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要受理男方離婚要求的不在此限。
關于起訴離婚時間限制第一次起訴離婚經判決不準離婚或原告撤訴的自判決生效之日起或撤訴之日起六個月內原告不得再次提起離婚訴訟但被告不受此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