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中有哪些流程

導讀:
離婚訴訟中有哪些流程離婚應該是婚姻之路上最后的選擇在這之前應該盡一切努力協調歧見處理問題解決問題。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規規定只能通過兩種方式解除第一種是第二種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指男女雙方自愿解除婚姻關系并就離婚的相關法律問題達成協議經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認可后使婚姻關系歸于消滅的離婚方式。筆者建議離婚當事人應該首選協議離婚。一起訴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那么離婚訴訟中有哪些流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訴訟中有哪些流程離婚應該是婚姻之路上最后的選擇在這之前應該盡一切努力協調歧見處理問題解決問題。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規規定只能通過兩種方式解除第一種是第二種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指男女雙方自愿解除婚姻關系并就離婚的相關法律問題達成協議經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認可后使婚姻關系歸于消滅的離婚方式。筆者建議離婚當事人應該首選協議離婚。一起訴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關于離婚訴訟中有哪些流程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訴訟中有哪些流程
離婚應該是婚姻之路上最后的選擇在這之前應該盡一切努力協調歧見處理問題解決問題。面對不幸的婚姻如果確已不可挽回離婚是種較為合理的方式是結束痛苦和不健康關系較為人性的方式。在您決定離婚之前請先確認您們確已無法挽回。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規規定只能通過兩種方式解除第一種是第二種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指男女雙方自愿解除婚姻關系并就離婚的相關法律問題達成協議經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認可后使婚姻關系歸于消滅的離婚方式。相對于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經濟快捷的離婚途徑根據現行的婚姻登記條例(以下簡稱登記條例)只要雙方就協議離婚相關問題已達成合議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當場就可以辦出離婚證雙方就從法律上解除了婚姻關系。筆者建議離婚當事人應該首選協議離婚。但是協議離婚也有其固有的缺陷1適用前提要求雙方均同意離婚財產分配沒有爭議2離婚協議書不具備強制執行的效力3離婚協議書的內容可能隱藏隱患4其它特殊情況例如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要求離婚時。在很多時候訴訟離婚是不得不面對的離婚方式。訴訟離婚是很專業的離婚方式如果沒有律師的參與下面的知識是必須了解的。
一起訴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對于離婚訴訟來說原告即自己被告即自己的配偶訴求即離婚事實理由就是自己和配偶感情確已破裂的受訴法院即有管轄權的法院(下面詳述)。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起訴狀的事實要簡要概括語言文明。
原告應預交案件受理費如申請緩交減交免交的要提出書面申請并附有相應證明。
二訴訟權利義務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委托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或者其他人代理訴訟的從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權委托書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證明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該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才具有效力。
當事人必須依法正確地行使訴訟權利按法院的要求提供必須提供的訴訟材料。
三舉證范圍
1居民身份證戶口證明
結婚證(如丟失應提供原登記機關的證明)構成事實婚姻的應提供同居的時間或者舉行婚禮的時間婚后感情的事實依據如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供下落不明的時間情況的證明。
居民身份證(如丟失應提供公安機關的證明)。
戶口證明(應提供戶口薄如丟失應提供公安機關的證明)。
2子女情況的證明
子女的自然情況若為養子女繼子女的應提供有關證據或加以說明請求由自己撫養子女的有利條件或者其他條件的事實依據請求給付撫育費數額的依據如雙方工資或者勞動收入的證明。
3財產情況的證明
財產名稱數量價值的情況證明財產性質(婚前婚后或者夫妻約定財產)的證明儲蓄國庫券股票等財產的證明債權債務情況及性質(婚前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所負債務或者男女一方單獨所負債務)的證明住房情況的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