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律師打離婚官司的訴訟流程是什么

導讀:
起訴離婚的流程如下01管轄問題╱ 確定在哪個法院起訴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離婚案件采用原告就被告的處理方式,也就是原告一般需要到被告戶口所在地、現居住地法院起訴離婚,(4)中國自然人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2)在國外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023年最新版離婚訴訟流程
訴訟離婚全流程文字版
1 | 確定受訴法院
如果你準備起訴離婚,應向對方(被告)戶籍所在地法院或者經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訴訟。
注意了,有居住地至少連續滿一年的居住證或者讓居委會開具對方連續居住滿一年的證明才能算是經常居住地。
其余特殊情況:
(1)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者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在國外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中國自然人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權管轄。
(4)中國自然人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 | 準備訴訟材料
(1)證據準備
需要提前準備好能夠證明夫妻感情卻已破裂的證據,一旦沒有充足的證據證明感情破裂,就無法通過訴訟順利離婚。
對于這部分證據收集,我們也做了專門的整理,在這邊就不做贅述,大家可以點開右側文章自行查看。(最全離婚舉證攻略,實現“離婚自由”)
(2)立案材料準備
在收集完證據后,可以著手準備立案材料,包括起訴狀、證據集、證據目錄、收件回執等。
一般來說,協議離婚不成的夫妻,必然還存在著難以解決的問題,如財產、孩子、債務等。
因此,除了以上材料,原告通常還需要準備原、被告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居住證明、結婚證復印件、出生醫學證明以及其他可以證明夫妻財產或債務的材料,如房產證、車輛登記信息、銀行卡等,且以上材料都需要提供復印件,一式兩份。
3 | 預立案
在證據及立案材料籌備結束后,就可以向法院提交材料。
婚家案件立案前都會安排法院的調解員對雙方當事人先進行訴前調解。如果同意調解且調解成功的,將會在達成調解協議后出具調解書,則離婚成功;如果原告不同意調解或者訴前無法調解成功的,工作人員會將案件轉為正式立案。
4 | 正式立案
立案后要依照繳費通知,在7天內繳納案件受理費。
法院則會將材料郵寄給被告,當被告接到送達材料后,原告會收到法院通知簽收傳票,需要按照傳票確定的開庭時間,到法院參加開庭。
5 | 調解
一般在開庭前,法官會再次組織雙方調解。如果一方拒絕調解,或是雙方調解失敗,則直接進入開庭程序。如果調解成功,雙方便會在當場簽署調解筆錄,雙方解除婚姻關系。
離婚案件的當事人,本人無特殊情況必須到庭,不能到庭的,也應提交書面意見。
6 | 判決
開庭后等待法院作出判決。法院讓雙方簽收判決書后,如果在15天內雙方都沒有上訴,那么一審判決生效。
如果是判決不準予離婚,判決生效后滿六個月,才能再次起訴。
離婚訴訟的流程是什么樣的?
起訴離婚的流程如下
01
管轄問題
╱ 確定在哪個法院起訴 ╱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離婚案件采用原告就被告的處理方式,也就是原告一般需要到被告戶口所在地、現居住地法院起訴離婚。如果被告已經離開戶口地超過一年,那么原告可以在自己戶口所在地起訴離婚。
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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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立案
╱ 準備材料 ╱
確認管轄法院后,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進行立案。
提交方式有:網上提交、郵寄提交、現場提交三種。
提交材料主要有:起訴狀、原被告的身份證、結婚證(如果丟失可以在民政局開婚姻登記檔案)、子女的出生證明或身份證、其他證據材料。
法院在接收到材料后會在7日內進行審查,如果材料齊全符合立案條件就會通過審查進入下一步程序,不符合條件則會打回要求重新立案或提交補充材料。
03
預先調解
╱ 預先調解(實際是法院一種分流手段) ╱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我國離婚案件必須先進行調解程序。所以在法院提交立案材料審查通過后,會進入法院的調解程序。
調解期限一般是一個月,如果這一個月內,男女雙方能通過調解員達成一致協議,法院可以出具雙方離婚的調解協議,這也是訴訟離婚中為什么能在一個月內解決離婚問題的基礎。
調解團隊按照程序,拿到原告的起訴材料后會先聯系被告,確認被告是否有調解意愿,如果雙方都沒有調解意愿,才有可能提前轉入正式的立案審理程序,否則,男女雙方需要等一個月的調解期限結束。
04
審理
╱ 正式審理 ╱
預先調解不能解決離婚案件,那么一個月后會轉入正式的審理程序。
審理期限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是三到六個月,法院在此期限內開庭、出判決,如果有特殊情況,可以申請延期三個月。
實踐中,法院開庭時間并不確定,一般在立案后一到兩個月內會開庭。
離婚案件大部分會開一到兩次庭,每次開庭時間間隔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如果涉及到新的舉證、新的事由一般間隔會在一到兩個月。
同時,關于延期三個月的規定,實踐中法官濫用延期的問題很嚴重,原被告要求不斷的開庭法院就有不斷的理由延期,有律師同事代理的離婚案件一審就花了將近兩年時間。
當然,離婚訴訟時間長,主要是針對財產情況復雜的案件,比如近期徐翔與應瑩的離婚案件,就因為其資產過于復雜歷時四年,最后上海法院仍然以難以認定雙方感情破裂為由,判決不予離婚。如果資產相對清晰,大部分案件半年內可以審理結束。
05
判決
╱ 判決不予離婚需要六個月后再起訴 ╱
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那么第一次起訴離婚可能會判不予離婚,此時如果雙方沒有分清楚資產的意愿,第一次訴訟中法院大概率也不會就財產問題細細審查。
徐翔離婚案件之所以持續了四年,應該還是徐翔本人離婚意愿不明確(為何不明確?可能是舍不得妻子也可能是拖延時間,我們不加揣測),同時本案有比較高的風險,所以法院才就財產作出了審理。
在第一次起訴判不離婚后,需要間隔六個月才能再次起訴離婚。大部分情況下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會判離婚。
所以綜合來看,起訴離婚可能一個月左右結束,也有可能一年左右結束。
具體要看雙方當事人對于離婚、財產的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