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案怎么處理

導讀:
合同糾紛案怎么處理處理合同糾紛的方式有:協商、調解、仲裁、訴訟。起訴必須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條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guī)定的,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條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fā)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處理合同糾紛的方式有:協商、調解、仲裁、訴訟。起訴必須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guī)定的,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當事人進行協商、調解的,應當遵循自愿原則。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條
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guī)定的,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處理合同糾紛的方式分為:首先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向法院起訴;如果存在仲裁協議或仲裁條款的,可以申請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法律其他規(guī)定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fā)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