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緩刑考驗期限具體是什么

導讀: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一、有期徒刑緩刑考驗期限具體是什么
1、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個月。
2、法律依據:《刑法》
第七十二條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第七十三條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個月。
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二、緩刑考驗期滿后犯新罪會撤銷緩刑
1、緩刑考驗期已滿,當時會根據你的表現作出是否執行刑罰的判決,如果表現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執行原判決的規定,撤銷緩刑,執行刑罰;如果表現良好,則不予以刑事處罰。所以,當時已經作出相應的判決的話,新罪會另行判決;如果在判決決定作出前,又犯新罪的,會撤銷緩刑,按照“先減后并”的規則數罪并罰。
2、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