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考驗期有多長時間

導讀:
緩刑考驗期,是指法律規定的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社會上對其進行考察的期限。緩刑考驗期的時間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由于實踐中,只有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能被判處緩刑,因此在具體計算緩刑考驗期的時候,我們需要分情況計算。即拘役的緩刑考驗期最短不得少于2個月,而最長則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而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最長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那么緩刑考驗期有多長時間。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只有某些符合條件的犯罪,才能適用緩刑。同時,在適用緩刑的時候伴隨著一個考驗期,犯罪分子只有合格的通過考驗期后,才能不執行原來的刑罰。那么緩刑考驗期有多長時間呢?以下是具體介紹。
一、什么是緩刑考驗期?
緩刑考驗期,是指法律規定的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社會上對其進行考察的期限。
二、緩刑考驗期有多長時間?
法律規定的緩刑考驗期有兩種:
一、被判拘役的緩刑考驗期:最長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兩個月;
二、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最長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
緩刑考驗期的時間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緩刑考驗期,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一、緩刑考驗期的長短以原判刑期長短為依據,可以和原判刑期時間相等;也可以適當長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頂,最長不超過原判刑期一倍;
二、緩刑考驗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這樣不利于充分發揮緩刑的作用;
三、緩刑考驗期,說明對判緩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處罰,是否不執行刑事處罰,取決于犯罪分子在考驗期的表現,如果表現符合法律規定的執行原判決的規定,撤銷緩刑,執行刑罰;
四、緩刑考驗期間的時間起算從判決生效之日起計算,由于緩刑是有條件的不執行原判刑期,所以判決之前先行羈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緩期考驗期。
由于實踐中,只有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能被判處緩刑,因此在具體計算緩刑考驗期的時候,我們需要分情況計算。即拘役的緩刑考驗期最短不得少于2個月,而最長則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而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最長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