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合同詐騙罪中詐騙行為

導讀:
要想對于合同詐騙罪進行處罰的話,首先必須要構成合同詐騙罪,也需要準確的認定合同詐騙罪的詐騙行為,在這里都給大家介紹了。
一、如何認定合同詐騙罪中詐騙行為
1、虛構單位名義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即虛假主體;
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即虛假擔保;
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即以履行小額合同引誘詐騙;
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款、貸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即攜款逃匿詐騙;
5、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主體是一般主體。
6、法律依據:《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二、合同詐騙罪“非法占有目的”的認定問題是怎樣的
“非法占有目的”屬于主觀方面問題。從理論上講,犯罪行為實施的當時,必須是明知自己是在利用經濟合同,以欺騙手段,實施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為。應當是直接故意,過失和間接故意不能構成犯罪。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合同詐騙行為一般情況下是比較常見的,這是屬于一種特殊的法律所規定的罪名。要想對于合同詐騙罪進行處罰的話,首先必須要構成合同詐騙罪,也需要準確的認定合同詐騙罪的詐騙行為,在這里都給大家介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