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買房只寫一方名字離婚怎么辦

導讀:
房產證如果只寫一位名字,都會注明單獨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一、夫妻婚后買房只寫一方名字離婚怎么辦
1、婚后買房,不管房產證登記人是夫妻倆誰名字,只要沒有雙方事先特殊書面約定,住房產權屬于夫妻共有財產,一人一半權益。房產證如果只寫一位名字,都會注明單獨所有。意思是防止房主私自加上其他人名字在房產證,不是注明“單獨所有”這幾個字,住房產權就屬于房產證的登記人一人所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和其他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二、婚內房子如何只歸一人
1、可以與對方協商,做一個財產約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