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買房只寫一方名字離婚后所有權歸屬

導讀:
在這種情況下共同買房如果是雙方共同出資比例各半則需在房產證上同時登記兩人的姓名。還有一種情況也需提前考慮即只有一方出資的情況下是否在房產證上也登記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記上不出資一方所占份額是多少也需要確定下來并在房產證上載明。專家表示最不可取的做法是出資一方為表誠意在房產證上就寫對方一個人的名字這意味著自己完全放棄了房屋的所有權。那么婚后買房只寫一方名字離婚后所有權歸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這種情況下共同買房如果是雙方共同出資比例各半則需在房產證上同時登記兩人的姓名。還有一種情況也需提前考慮即只有一方出資的情況下是否在房產證上也登記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記上不出資一方所占份額是多少也需要確定下來并在房產證上載明。專家表示最不可取的做法是出資一方為表誠意在房產證上就寫對方一個人的名字這意味著自己完全放棄了房屋的所有權。關于婚后買房只寫一方名字離婚后所有權歸屬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后買房只寫一方名字離婚后所有權歸屬
婚后買房不管有沒有名字都算雙方共同所有財產需要平等分割。
婚后買房的注意事項
共同買房需要特別留意的有四個方面。如簽約房貸申請以及交易過戶等環節都需要夫妻雙方到場。此外夫妻共同買房在證件準備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請房貸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
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專家解釋說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另外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為根據民法典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托手續并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2證件準備是關鍵
夫妻共同買房需要提供的證件比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夫妻兩人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提供雙方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當然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較高通過資質審批不成問題另外一方的收入證明則無需提供。
3主貸次貸有講究
由于信貸政策有變化因此在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時需根據實際情況而定而不能簡單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還款時在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一般情況下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為貸款人(常說的主貸款人)而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寫了雙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為共同貸款人。在確定主貸款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否則會影響到貸款期限。
此外專家提醒還需注意信貸政策的變化。對于非本地居民來說如果無法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則會被區別對待如房貸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這無疑會增加購房成本。因此在確定主貸款人時要考慮到這個因素。
4所占份額提前定
夫妻共同買房財產所占份額各是多少需提前確定以免日后產生糾紛。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購房過程中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出現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響其對房屋享有所有權。
但目前有少數新潮夫妻財產實行AA制在共同買房時需要考慮財產份額問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所有者可以選擇共有形式如果是選擇共同共有則雙方享有的權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則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產證上載明。
5準夫妻買房重登記
在此需要特別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準夫妻共同買房的現象存在。為了減少糾紛專家建議應該在房產證登記內容方面下點功夫。
這里所說的準夫妻是指即將結婚但尚未領取結婚證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是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領取結婚證的前提下共同買房并不能當做共同財產。在這種情況下共同買房如果是雙方共同出資比例各半則需在房產證上同時登記兩人的姓名。如果雙方出資比例不等雖在房產證上也會登記兩人姓名但必須說明各自所占比例大小。還有一種情況也需提前考慮即只有一方出資的情況下是否在房產證上也登記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記上不出資一方所占份額是多少也需要確定下來并在房產證上載明。
專家表示最不可取的做法是出資一方為表誠意在房產證上就寫對方一個人的名字這意味著自己完全放棄了房屋的所有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