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基本養老金要怎樣分割

導讀:
一、夫妻離婚基本養老金要怎樣分割1、夫妻離婚時,養老金按以下情形進行分割:、離婚時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另一方請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基本養老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財產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離婚時一方主張將養老金賬戶中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個人實際繳納部分及利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夫妻離婚基本養老金要怎樣分割
1、夫妻離婚時,養老金按以下情形進行分割:
(1)、離婚時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另一方請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基本養老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婚后以夫妻共同財產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離婚時一方主張將養老金賬戶中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個人實際繳納部分及利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法律依據:《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八十條離婚時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另一方請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基本養老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財產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離婚時一方主張將養老金賬戶中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個人實際繳納部分及利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
(一)夫妻雙方各自的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性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四)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
(五)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系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額;
(六)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八)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依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規定,夫妻離婚時,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不能要求分割養老金;婚后以夫妻共同財產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離婚時,可以要求分割養老金中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繳納部分及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