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的房屋被房東強制鎖門應該要怎么辦

導讀:
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七十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一、租賃的房屋被房東強制鎖門應該要怎么辦
1、租賃的房屋被房東強制鎖門的,承租人可以與房東協商解決,繼續租住;如果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決定解除合同,并由違約方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二、房屋租賃產生糾紛中介公司是否需要賠償
1、如果中介只是提供居間服務,那么房東與租客產生的糾紛與其沒有關系,中介不需要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2、如果中介是房東托管的房屋管理方,而租客又與中介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話,那么發生房屋糾紛時,中介是有可能需要賠償的。例如因房東與托管的中介產生房屋糾紛,導致租客不能繼續租房,那租客便可以要求中介賠償。
3、當然,實際中房屋中介并不僅僅可能會出現違約的問題,在不同類型的房屋租賃、買賣糾紛,租客也可以選擇不同的解決渠道和投訴部門,具體如下:
(1)涉及房產中介無照經營、發布虛假房源信息的,可向工商部門反映;
(2)涉及中介違法違規亂收費的,則向物價部門反映;
(3)無房地產經紀服務備案證、偽造證明材料等方式,騙取購房資格、騙取或騙貸住房公積金、規避限貸的、簽訂“陰陽合同”規避稅費的,可向房管部門反映;
(4)因一方違約所簽合同無法推進時,三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