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什么情形勞動者可以解除合同

導讀:
法律還規定了法定解除:當事人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時可以解除合同。在履行期限屆滿以前,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時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在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間內仍未履行是可以解除合同。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法定解除合同情形,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
一、符合什么情形勞動者可以解除合同
1、合同雙方可以達成合意,約定解除。法律還規定了法定解除:
(1)當事人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時可以解除合同。
(2)在履行期限屆滿以前,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時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當事人在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間內仍未履行是可以解除合同。
(4)當事人一方延遲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可以解除合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規定,【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規定,【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二、解除勞動合同有哪些手段
解除勞動合同的手段如下:
1、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法定解除合同情形,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
2、約定解除。
約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的事項,待約定的事由出現時,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
3、協商解除。
協商解除是指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