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辭退不付補償

導讀: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公司如果能夠證明員工符合以下六種情形,可以解除合同,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即勞動者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行為導致勞動合同無效;(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那么什么情形辭退不付補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公司如果能夠證明員工符合以下六種情形,可以解除合同,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即勞動者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行為導致勞動合同無效;(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關于什么情形辭退不付補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公司如果能夠證明員工符合以下六種情形,可以解除合同,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即勞動者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行為導致勞動合同無效;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另外,如果勞動者因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司法實踐中一般也不支持經濟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