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犯罪單位犯罪規定有什么

導讀:
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判斷犯罪行為是否體現了單位的集體意志,需要看犯罪行為是否經單位負責人決定,否則,無法形成一個單位的犯意。
一、經濟犯罪單位犯罪規定有什么
1、經濟犯罪單位犯罪規定:單位犯罪的,不僅要對單位判處罰金;還要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單位犯罪一般都由單位集體決定或者由單位的領導人員決定,以單位的名義并由單位內部人員具體實施。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十條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單位犯罪的特征有哪些
1、單位犯罪的主體包括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
2、單位犯罪必須是在單位主體的意志支配下實施的;
3、單位犯罪必須由刑法分則或分則性條文明確規定。對單位犯罪的處罰原則:我國刑法對單位犯罪的處罰以雙罰制(即對單位和單位直接責任人員均處以刑罰)為主,以單罰制(即只處罰單位直接責任人員)為輔。
4、單位故意犯罪的集體意志,在很大程度上是通過決策主體體現出來的。判斷犯罪行為是否體現了單位的集體意志,需要看犯罪行為是否經單位負責人決定,否則,無法形成一個單位的犯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