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犯罪應承擔的刑事責任是如何的

導讀:
單位犯罪是指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依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二十七條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對個別的單位犯罪未采用雙罰制,而實行了代罰制,即對單位不判處罰金,只對直接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一、單位犯罪應承擔的刑事責任是如何的
1、單位犯罪應當承擔的刑事責任為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單位犯罪是指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依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的危害社會的行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十一條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三十條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二、單位犯罪承擔的刑事責任有哪些
根據刑法的規定,對單位犯罪的處罰分為兩種情況:
1、一般采取雙罰制原則。即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同時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
2、由于單位犯罪的復雜性,其社會危害程度差別很大,一律適用雙罰制的原則,尚不能全面準確地體現罪刑相適應的原則和符合犯罪的實際情況。因此,法律作了例外的規定,即刑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對單位犯罪的處罰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對個別的單位犯罪未采用雙罰制,而實行了代罰制,即對單位不判處罰金,只對直接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