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房產證離婚應該如何分

導讀:
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一、沒有房產證離婚應該如何分
1、沒有房產證離婚時首先應當協議處理,可以約定一方享有財產所有權并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未償還的貸款屬于一方的個人債務。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判決。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二、房子沒房產證,雙方當事人只享有部分所有權的房屋,離婚房子如何分割
1、對離婚時雙方當事人只享有部分所有權的房屋,夫妻只享有對該房屋的占有權、使用權、有限的收益權和處分權,而原售房單位仍享有房屋的部分所有權,如果要確權或者分割,就必然要涉及對房屋進行市場價格評估。
2、在雙方協商不一致時還涉及競價、拍賣等一系列問題,這一系列行為要考慮原售房單位對房屋享有的一定比例的所有權。
3、對夫妻雙方均主張房屋“部分產權”的,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采取競價方式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