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漏水到樓下新房,該由誰來賠償

導讀:
、如果樓上住戶、物業(yè)公司、開發(fā)商都有過錯的,由三方按責任比例共同承擔賠償責任。依照法律規(guī)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若造成屋主損失的,可要求賠償損失,但應注意維修保養(yǎng)的期限。
一、樓上漏水到樓下新房,該由誰來賠償
1、樓上出現漏水,造成樓下住戶損失的,由誰來賠償,要依據實際情況而定:
(1)、如果是樓上業(yè)主裝修不符合要求造成漏水的,由樓上住戶承擔賠償責任。
(2)、如果樓上住戶、物業(yè)公司、開發(fā)商都有過錯的,由三方按責任比例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過錯責任原則】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guī)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共同侵權】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二、已經收房了裝修時發(fā)現房子漏水怎么辦
根據實際情況,在新房收房裝修時發(fā)現房屋漏水,會按以下具體情況作出應對措施:
1、如果是裝修時,施工方導致房屋漏水的,應找施工方維修處理,若造成損失,可要求賠償損失。
其實,收房后在裝修的時候發(fā)現漏水,可能并不必然是開發(fā)商的問題,實際中也存在裝修施工方在裝修的時候失誤導致的。因此,屋主此時應該先判斷下究竟是誰的原因導致的,不能一味找開發(fā)商要求賠償,這是較為錯誤的做法。
2、如果發(fā)現房屋漏水是非后來人為導致,那么此時就應找開發(fā)商維修處理。若造成屋主損失的,可要求賠償損失,但應注意維修保養(yǎng)的期限。
因為房屋不是永遠不會損壞的,因此在之后住進去的時候,還發(fā)現有問題的,要注意一定的時間,而不是所有的時間都可以要求賠償。按照一般的規(guī)定,房屋的屋面防水工程、衛(wèi)生間和外墻防滲漏,法定的保修期限是5年,而涉及墻面、廚房和衛(wèi)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的保修期限最短為1年。
因此,在收到房后,要有房屋自身問題的,建議就是趕緊找到開發(fā)商處理,千萬不要有所拖延,延誤保修時間。
3、如果購房合同中對于房屋漏水有詳細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處理即可。
實際中,很多人在簽購房合同的時候,一般會注意里面的條款,尤其是保修期。購房者可以在此時盡量將合同內容詳細,不能詳細的就盡量用比較通用的條款分清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