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時間約定的居住權有效嗎

導讀:
第三百六十七條居住權合同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但如果贈予人為了逃避其應履行的法定義務而將自己的房屋贈予他人時如果利害關系人主張權利的則該贈予行為無效。那么沒有時間約定的居住權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沒有時間約定的居住權有效嗎
民法典規定簽訂居住權協議當事人有民事行為能力是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三百六十七條居住權合同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
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條件和要求
四居住權期限
五解決爭議的方法。
二、居住權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1、購買取得
其實購買是人們取得產權的一種主要形式。在購買房屋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第一應考察所購房屋是合法有關手續是否齊全賣房人是否有合法身份
第二應與賣房人簽訂購房合同在合同中應詳細地寫明房屋的地理位置、購買方式、價款、付款方式、雙方的權利義務等條款
第三應及時到房管部門辦理登記、過戶手續。
2、建設取得
那這是房屋產權的一種原始取得是指建設者投入一定的資金建造房屋則該建設者對其所建房屋享有產權。通過建設而取得產權的在產權取得前或前建設過程中應注意下列問題
第一應注意建設用地的合法性即是否經有關部門批準
第二應注意有關手續的合法性即是否有立項、規劃、開工等手續
第三應注意房屋質量是否合格即是否有質量檢驗合格單。
3、受贈取得
這種產權的取得方式是指原產權人通過贈予行為將房屋贈送給受贈人。在辦理房屋贈予手續時贈予人與受贈人應簽訂書面贈予合同并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但如果贈予人為了逃避其應履行的法定義務而將自己的房屋贈予他人時如果利害關系人主張權利的則該贈予行為無效。
4、抵押取得
產權人對房子是擁有所有權的所以產權人可以通過出租或立遺囑的方法來決定居住權人居住權人取得了房子的居住權以后當事人沒有房子的所有權意思就是居住權人不能隨便轉讓房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