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未盡撫養義務子女成年后是否可以要求支付撫養費

導讀:
父母未盡撫養義務子女成年后是否可以要求支付撫養費案情介紹:田某某于1992年與安某結婚,兩人于1993年生育一子。本案中,安某在田某某離家出走后獨自承擔了對婚生子的撫養義務,雖然婚生子已成年,但安某在其成長過程中是有實際付出的,故應支持安某對子女撫養費的訴請。田某某起訴時雙方的婚生子已經成年,也就是說這時不存在子女撫養費。那么父母未盡撫養義務子女成年后是否可以要求支付撫養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父母未盡撫養義務子女成年后是否可以要求支付撫養費案情介紹:田某某于1992年與安某結婚,兩人于1993年生育一子。本案中,安某在田某某離家出走后獨自承擔了對婚生子的撫養義務,雖然婚生子已成年,但安某在其成長過程中是有實際付出的,故應支持安某對子女撫養費的訴請。田某某起訴時雙方的婚生子已經成年,也就是說這時不存在子女撫養費。關于父母未盡撫養義務子女成年后是否可以要求支付撫養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父母未盡撫養義務子女成年后是否可以要求支付撫養費
案情介紹:田某某于1992年與安某結婚,兩人于1993年生育一子。田某某2007年離家外出打工且斷絕了和安某的聯系。現田某某訴至法院,要求與安某離婚。安某同意與田某某離婚,但提出要田某某支付從2007年到2013年的子女撫養費,因為田某某離家后斷絕了和家中的聯系,沒有盡到母親撫養子女的義務。
焦點分歧:
審理中對于是否支持安某要求田某某支付子女撫養費出現了三種不同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這其中既有父親也有母親,如果一方不撫養子女,另一方當然有撫養子女的義務,故不應該支持安某對子女撫養費的訴請。
第二種意見認為:雖然我國婚姻法規定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但撫養子女是父母雙方的義務,這也是立法的本意,而不能把這一義務僅推給某一方。本案中,安某在田某某離家出走后獨自承擔了對婚生子的撫養義務,雖然婚生子已成年,但安某在其成長過程中是有實際付出的,故應支持安某對子女撫養費的訴請。
第三種意見認為:我國婚姻法規定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婚姻存續期間一方不履行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有權要求其給付子女撫養費。本案中,安某要求田某某給付撫養費時婚生子已經成年,從法律上來說不符合規定,但安某在田某某離家后為了子女的成長確實比田某某多付出了一部分,故建議以經濟補償的方式來折抵安某對于之女撫養的付出。
律師評析:
持第三種觀點,即不支持安某對于子女撫養費的訴請但可以通過判決或調解讓田某某適當的給予安某經濟補償以彌補安某對于獨自撫養子女的付出。
一,安某對于田某某子女撫養費的訴訟請求不應得到支持。田某某起訴時雙方的婚生子已經成年,也就是說這時不存在子女撫養費。安某所提的撫養費系田某某離家出走后到婚生子成年時的撫養費,但父母都有撫養子女的義務,一方不撫養子女時,這一義務當然的由另一方承擔,且這一義務是依附于人身關系而產生的,不能像債權債務那樣再來追償。
二,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及婚姻法解釋三第三條都規定了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父母雙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未成年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請求支付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從該條規定中我們可以看出,法院支持應符合三個條件,即婚姻存續、父母一方不盡義務、未成年或不能獨立生活子女請求。而本案中安某的請求只符合前面兩個條件,所以從法律上來說不支持安某的請求是有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