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后,成年子女可否要求父母繼續提供撫養費?

導讀:
雖然《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因此一般來說,成年子女無權要求父母繼續提供撫養費。除非父母在離婚時,雙方就子女由誰撫養、撫養費用的負擔以及支付撫養費的期限達成協議的,如果約定的支付期限超過法定的18周歲的,比如約定為25周歲的,則成年子女仍可要求有支付能力的父或母提供撫養費。那么父母離婚后,成年子女可否要求父母繼續提供撫養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雖然《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因此一般來說,成年子女無權要求父母繼續提供撫養費。除非父母在離婚時,雙方就子女由誰撫養、撫養費用的負擔以及支付撫養費的期限達成協議的,如果約定的支付期限超過法定的18周歲的,比如約定為25周歲的,則成年子女仍可要求有支付能力的父或母提供撫養費。關于父母離婚后,成年子女可否要求父母繼續提供撫養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