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后,成年子女可否要求父母繼續提供撫養費

導讀:
父母離婚后,成年子女可否要求父母繼續提供撫養費雖然《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除非父母在離婚時,雙方就子女由誰撫養、撫養費用的負擔以及支付撫養費的期限達成協議的,如果約定的支付期限超過法定的18周歲的,比如約定為25周歲的,則成年子女仍可要求有支付能力的父或母提供撫養費。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那么父母離婚后,成年子女可否要求父母繼續提供撫養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父母離婚后,成年子女可否要求父母繼續提供撫養費雖然《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除非父母在離婚時,雙方就子女由誰撫養、撫養費用的負擔以及支付撫養費的期限達成協議的,如果約定的支付期限超過法定的18周歲的,比如約定為25周歲的,則成年子女仍可要求有支付能力的父或母提供撫養費。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關于父母離婚后,成年子女可否要求父母繼續提供撫養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父母離婚后,成年子女可否要求父母繼續提供撫養費
雖然《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但是《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二十條規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因此一般來說,成年子女無權要求父母繼續提供撫養費。除非父母在離婚時,雙方就子女由誰撫養、撫養費用的負擔以及支付撫養費的期限達成協議的,如果約定的支付期限超過法定的18周歲的,比如約定為25周歲的,則成年子女仍可要求有支付能力的父或母提供撫養費。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7、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