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成年后父母是否還要負擔其撫養費

導讀:
子女成年后父母是否還要負擔其撫養費子女雖然已滿18周歲但若不能獨立生活時,父母仍然要負擔撫養費用,包括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等。所以,對于年滿18周歲、有勞動能力的大學生,父母不再負有給付撫養費的法定義務。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那么子女成年后父母是否還要負擔其撫養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子女成年后父母是否還要負擔其撫養費子女雖然已滿18周歲但若不能獨立生活時,父母仍然要負擔撫養費用,包括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等。所以,對于年滿18周歲、有勞動能力的大學生,父母不再負有給付撫養費的法定義務。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關于子女成年后父母是否還要負擔其撫養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子女成年后父母是否還要負擔其撫養費
子女雖然已滿18周歲但若不能獨立生活時,父母仍然要負擔撫養費用,包括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等。不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20條對“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作了嚴格的界定,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所以,對于年滿18周歲、有勞動能力的大學生,父母不再負有給付撫養費的法定義務。
《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