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成年后是否能向離異父母追討撫養費

導讀:
我國《民法典》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最高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法院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從撫養費立法目的及其功能來看,子女未成年期間父母雙方或者一方未承擔的撫養費用,同樣因其子女成年喪失保護價值應不予保護。即子女成年后,不能對其未成年期間父母應承擔的撫養費用進行追償。那么子女成年后是否能向離異父母追討撫養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民法典》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最高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法院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從撫養費立法目的及其功能來看,子女未成年期間父母雙方或者一方未承擔的撫養費用,同樣因其子女成年喪失保護價值應不予保護。即子女成年后,不能對其未成年期間父母應承擔的撫養費用進行追償。關于子女成年后是否能向離異父母追討撫養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子女成年后是否能向離異父母追討撫養費
子女成年后,不能對其未成年期間父母應承擔的撫養費用進行追償。
我國《民法典》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最高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法院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綜上,撫養費請求權的主體為未成年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