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子女可否要求離婚父母繼續提供撫養費?

導讀:
法律規定,“父母離婚后,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歲止。”雖然《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但是《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二十條規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因此一般來說,成年子女無權要求父母繼續提供撫養費。那么成年子女可否要求離婚父母繼續提供撫養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律規定,“父母離婚后,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歲止。”雖然《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但是《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二十條規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因此一般來說,成年子女無權要求父母繼續提供撫養費。關于成年子女可否要求離婚父母繼續提供撫養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律規定,“父母離婚后,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歲止。”
然而,大多數子女剛滿18歲時還在上大學,那么子女大學期間的學費、生活費怎么辦,能夠以子女不能獨立生活為由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