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子女探望權的協議無效

導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明確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彼裕苯訐狃B子女的一方,為了子女的利益,在代理子女的民事活動時應遵循不得損害子女合法權益的原則;另一方面,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又對對方實現和履行對子女的撫育權利義務行為負有協助義務。由此可知,離婚雙方是無權協議放棄探望權內容的。那么放棄子女探望權的協議無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明確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彼?,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為了子女的利益,在代理子女的民事活動時應遵循不得損害子女合法權益的原則;另一方面,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又對對方實現和履行對子女的撫育權利義務行為負有協助義務。由此可知,離婚雙方是無權協議放棄探望權內容的。關于放棄子女探望權的協議無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父母子女間的血緣關系,不因父母的離婚而消除,父母離婚后,對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義務:父母子女間的血緣關系,不因父母的離婚而消除,父母離婚后,對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義務,雙方婚生子女隨一方生活時,另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權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明確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碧酵麢嘀兄沟氖掠芍饕ㄒ韵虑闆r:探望權人成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的;探望權人患有醫學上認為不宜與他人接觸或有傳染可能的疾病;探望權人對子女有違法行為的,包括民事侵權和犯罪,或者教唆挑撥子女與直接撫養人的關系而影響子女身體健康和直接撫養人的撫養權的。離婚后,父母對子女的權利義務是不變的,不過兩方在行使這種權利義務的方式上有所不同,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是通過直接撫養行為來實現和履行其對子女所負的權利義務的;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對子女的權利義務,主要通過探望和負擔撫養費的方式來實現和履行。所以,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為了子女的利益,在代理子女的民事活動時應遵循不得損害子女合法權益的原則;另一方面,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又對對方實現和履行對子女的撫育權利義務行為負有協助義務。由此可知,離婚雙方是無權協議放棄探望權內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