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協議可以讓男方自愿放棄探視孩子嗎

導讀:
夫妻協議可以讓男方自愿放棄探視孩子嗎不可以,父母在離婚后對子女有探視權,是身份權屬,放棄探視權協議無效。離婚父母對子女的探望權系與人身有緊密聯系的權利,屬親屬權,是一種身份權利,阮某和成某協議約定放棄探視權,其實無效條款,關于探視權的如何行使,協議關于探望權的條款應受民法典調整,該放棄探望權的協議條款因屬無效。離婚時雙方對子女探望不能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在處理離婚案件時一并判決。對拒不執行有關探望子女的判決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對有協助義務的個人和單位采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那么夫妻協議可以讓男方自愿放棄探視孩子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協議可以讓男方自愿放棄探視孩子嗎不可以,父母在離婚后對子女有探視權,是身份權屬,放棄探視權協議無效。離婚父母對子女的探望權系與人身有緊密聯系的權利,屬親屬權,是一種身份權利,阮某和成某協議約定放棄探視權,其實無效條款,關于探視權的如何行使,協議關于探望權的條款應受民法典調整,該放棄探望權的協議條款因屬無效。離婚時雙方對子女探望不能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在處理離婚案件時一并判決。對拒不執行有關探望子女的判決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對有協助義務的個人和單位采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關于夫妻協議可以讓男方自愿放棄探視孩子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協議可以讓男方自愿放棄探視孩子嗎
不可以,父母在離婚后對子女有探視權,是身份權屬,放棄探視權協議無效。
依據《民法典》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之規定,離婚父母雙方對孩子的親屬權利不因婚姻關系的終結而消亡,離婚后未撫養孩子一方仍然有探望孩子的權利,且這種權利不能被非法剝奪。
離婚父母對子女的探望權系與人身有緊密聯系的權利,屬親屬權,是一種身份權利,阮某和成某協議約定放棄探視權,其實無效條款,關于探視權的如何行使,協議關于探望權的條款應受民法典調整,該放棄探望權的協議條款因屬無效。
離婚探視權的行使子女探視權行使是指離婚后,間接扶養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對探視的方式、時間安排一般由父母在離婚時協議。為子女的健康成長,雙方在離婚時應對子女的探望問題進行協商,對探望方法、時間進行具體、細致的安排。
離婚時雙方對子女探望不能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在處理離婚案件時一并判決。一般在不影響子女的學習、嚴重改變子女生活規律的前提下,確定一段時間內,間接扶養方可與子女單獨交流。
如果人民法院已經作出的離婚判決沒有涉及子女探望權的,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24條提供了法律救濟的途徑:“當事人就探望權問題單獨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間接扶養方在行使探望權時,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