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的確定有順序嗎

導讀:
監護人的確定有沒有順序依據民法總則的規定,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是有一定的順序確定的,父母死亡的,首先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擔任監護人。《民法總則》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那么監護人的確定有順序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監護人的確定有沒有順序依據民法總則的規定,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是有一定的順序確定的,父母死亡的,首先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擔任監護人。《民法總則》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關于監護人的確定有順序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監護人的確定有沒有順序
依據民法總則的規定,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是有一定的順序確定的,父母死亡的,首先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擔任監護人。
《民法總則》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