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異減少探視時間會有法律責任嗎

導讀:
離婚時雙方對子女探望不能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在處理離婚案件時一并判決。如果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協助探望的義務,或者是采取各種手段,阻礙另一方實現探望權,那么有探望權的一方可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實現自己的探望權。對拒不執行有關探望子女的判決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對有協助義務的個人和單位采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那么夫妻離異減少探視時間會有法律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時雙方對子女探望不能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在處理離婚案件時一并判決。如果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協助探望的義務,或者是采取各種手段,阻礙另一方實現探望權,那么有探望權的一方可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實現自己的探望權。對拒不執行有關探望子女的判決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對有協助義務的個人和單位采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關于夫妻離異減少探視時間會有法律責任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夫妻離異減少探視時間會有法律責任嗎
夫妻離婚,對于孩子的探視權這點相信絕大多數夫妻都知道。但對于具體如何行使探視權確不太清楚,關于探視時間的長短如何處理往往會產生糾紛。當事人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說明原因,為什么要減少探視時間,如果實在協商不了也可以通過訴訟來解決,此時需要了解法律上對于探視權的規定。
1、可由離婚雙方當事人在簽訂離婚協議書或者撫養協議書時,約定探視時間、方式、地點等內容,約定一致后,需要按照協議書上的規定來執行。
2、離婚雙方當事人不能解決探視問題的,法院會根據雙方當事人和孩子的實際情況確定,一般法院會判決另一方在每個月的單周或雙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視權,也可能會有一至兩天的探視時間。
二、探視需要考慮孩子的情況:
1、要考慮孩子的年齡,孩子還小的,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和相對穩定的生活環境,要根據孩子的成長以循序漸進方式確定探視頻率和時間。
2、要考慮孩子的意愿,只要孩子能夠清楚表達自己的意愿,且排除受撫養一方父母的脅迫、誘導,在家長和法官勸說無用的情況下,就應該尊重孩子的意見,不應強行安排見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