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視權是什么,探視的時間怎么安排

導讀:
探視權是什么,探視的時間怎么安排一、探視權是什么所謂探視權,也稱為探望權,是指夫妻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一方對子女享有按約定,或者依據人民法院的判決,遵循一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撫養的子女,或將子女短暫接回共同生活的權利。當然,探視的方式依舊是先由雙方共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再由人民法院判決決定。那么探視權是什么,探視的時間怎么安排。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探視權是什么,探視的時間怎么安排一、探視權是什么所謂探視權,也稱為探望權,是指夫妻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一方對子女享有按約定,或者依據人民法院的判決,遵循一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撫養的子女,或將子女短暫接回共同生活的權利。當然,探視的方式依舊是先由雙方共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再由人民法院判決決定。關于探視權是什么,探視的時間怎么安排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探視權是什么,探視的時間怎么安排
一、探視權是什么
所謂探視權,也稱為探望權,是指夫妻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一方對子女享有按約定,或者依據人民法院的判決,遵循一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撫養的子女,或將子女短暫接回共同生活的權利。
對于探視權,我國法律是有明確規定的,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中有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二、探望的時間怎么安排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第二款規定,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也就是說,孩子父母可以就探望的時間進行雙方協商。如果談判破裂,或者協商不成,人民法院可以作出最終判決,而最終判決的時間,即便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不同意也必須執行。
此外,一般探視到子女成年時,子女就可以自己決定是否接受探視,也就是說,子女在成年后有了見父母或者不見父母的自主選擇權。
三、探視有哪些方式
根據司法實踐,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為探望性探視和和逗留式探視。
探望性探視,具有探望時間短,方式靈活的特點,是指非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父或母以探望的方式探望子女,如定期見面、共同進餐等等;而逗留式探望則一般時間較長,是指在約定或判決確定的探望時間內,由探望人領走并按時送回被探望子女,如短期和子女生活在一起。
當然,探視的方式依舊是先由雙方共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再由人民法院判決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