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婚前財產婚后夫妻能否共同擁有

導讀:
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無效婚姻、非法同居或通奸的男女不能作為其主體。即合法婚姻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男女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被認定為事實婚姻的,到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時止。所謂“所得”,是指對財產所有權的取得,而非對財產必須實際占有。那么民法典中婚前財產婚后夫妻能否共同擁有。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無效婚姻、非法同居或通奸的男女不能作為其主體。即合法婚姻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男女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被認定為事實婚姻的,到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時止。所謂“所得”,是指對財產所有權的取得,而非對財產必須實際占有。關于民法典中婚前財產婚后夫妻能否共同擁有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婚前財產婚后夫妻能否共同擁有
婚前財產婚后夫妻可以約定共同擁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約定財產制】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二、夫妻共同財產具有什么特征
第一,夫妻共同財產所有權的主體,只能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無效婚姻、非法同居或通奸的男女不能作為其主體。
第二,夫妻共同財產所有權的取得時間,是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即合法婚姻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男女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被認定為事實婚姻的,到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時止。戀愛或訂婚期間,不屬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分居或離婚判決未生效的期間,仍為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第三,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包括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但特有財產和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所謂“所得”,是指對財產所有權的取得,而非對財產必須實際占有。如果婚前已取得某財產所有權(如繼承已開始),即使該財產在婚后才實際占有(如婚后遺產才分割),該財產仍不屬夫妻共同財產。相反,如婚后取得某財產權利,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未實際占有,該財產也屬夫妻共同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