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導讀:
交易過戶時被迫抵押父母房產第一,不去核實房屋真實信息購房者在交定金之前,一定要先到當地房管部門查冊,核實房屋的抵押狀況和查封狀況等。關于購房應該注意哪些問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易過戶時被迫抵押父母房產第一,不去核實房屋真實信息購房者在交定金之前,一定要先到當地房管部門查冊,核實房屋的抵押狀況和查封狀況等。關于購房應該注意哪些問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購房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1、自己的經濟能力
買房要根據自己的能力,根據自己的經濟能力選擇適合自己所能接受價格的房子。如果經濟能力雄厚的話,可以選擇價位相對高一些;如果自己經濟能力一般或者說剛合適的話,可以選擇價格稍微低一些的房子。
2、貸款還是全款
買房最大的問題或者說最糾結的事情,就是不清楚到底是全款還是貸款了。如果能全款,盡量全款。如果說有公積金的話,并且想留點錢給自己做投資的話,建議選擇公積金貸款,比商業貸便宜很多。
3、地段
地段好的房子,其實是非常搶手的。所以,挑選房子的時候,要考慮地段是否達到自己的要求,比方說交通是否完善?周邊設施是否健全?有沒有大超市、大商場、醫院、公園,未來趨勢怎么樣?等等
4、避免陷阱
買房的時候,可能會有一些不合格的開發商,以低價的形式作為誘導性的行為。交了訂金可能沒有辦法退還的情況,所以這點一定要避免!
5、開發商是否資質齊全
查看開發商的營業執照范圍,一定要有五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其中《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非常重要的,有些開發商可能在還沒有預售證之前,已經開盤銷售了,這點一定要記住了!
6、簽約合同
簽約合同的時候,一定要看清楚交房時間、公攤面積多少、違約責任等!
7、小區物業
物業是非常重要的,以后生活了,都會跟物業打交道,所以好的物業,能讓自己的生活,幸福感倍增!
【案例事件回放】
定好了房屋名下還有按揭
用于償還銀行的7成首付被挪作他用
由于定金已經付出,黃先生只能被牽著鼻子繼續走下去。但令黃先生沒有想到的是,直到簽訂合同時才發現所謂“按揭”竟是總價340萬元的抵押。
但當黃先生把錢分兩批打到房東的賬號后,房東卻沒有把這個錢還抵押,而是挪作他用。黃先生在與債權銀行取得聯系后,債權銀行稱房屋抵押已于2015年的3月份逾期,房東根本沒有能力償還貸款,這個房屋正處在被查封的過程中。
然而,11月2號,11月10號,12月10號,該房產分別被浦東法院、虹口法院和二中院三家法院查封。原因是房東夫婦公司經營失敗,欠了相關銀行1.5億元。
交易過戶時被迫抵押父母房產
【購房時絕對不能犯的錯誤】
第一,不去核實房屋真實信息
購房者在交定金之前,一定要先到當地房管部門查冊,核實房屋的抵押狀況和查封狀況等。千萬不能相信中介的一面之詞,僅僅只是與房主簡單溝通也不可以,要掌握方法,獲得正確的信息來源。
購房者可以去房管局查冊,了解一下該房子名下是否有存在未還清的抵押。具體而言,就是以房地產的地址、地號、房地產證登記案號、房地產證號之中的任一條件為索引,來查證房地產的權屬狀況,通過查冊可獲取房地產的權屬人、面積、結構、是否違章、是否被抵押、是否被查封等情況的書面證明材料。
另外,可以去問一下住了房子周邊的鄰居,了解下房主為什么要賣掉這套房子,是否真如房主自述的,為了換大房,還是為了套現等其他原因。
第二,發現房屋被抵押仍繼續交易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對定金問題規定: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由此可見,將抵押中的房子賣給購房人,屬于房東違約,購房者有權要求雙倍退還定金。事件中黃先生就是因為定金才被牽著鼻子走,簽訂了購房合同。
其實,根據相關法律,如果在交了訂金以后,才發現房子被抵押出去的,可以以協議要求房東退還定金。如果黃先生知道自己的情況屬于房主違約,就采取主動,及時退房,也不至于最后被動到要將父母的房子作抵押。
第三,房子沒過戶就把錢直接交給賣家
不要用自己的錢墊資幫贖契;贖契是賣家的事,賣家應該想辦法跟人借錢。沒過戶前,資金要進入第三方監管賬戶,而不是進入賣家的個人賬戶。
如果賣家非常強硬,非要買家幫墊資,那就寧可花錢找第三方公司來墊資,第三方公司會去調查和評估業主靠不靠譜,這樣花點錢轉移風險。如果業主非常強硬怕麻煩不肯做資金監管,那沒過戶前也不能給全款,首筆款也不要超過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