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需承擔離婚賠償責任嗎

導讀:
如果僅與婚外異性發生感情并未同居,法院是不會支持無過錯方的賠償請求的;如果無過錯方要求第三者也承擔賠償責任,法院也不會支持。目前還沒有讓第三者承擔離婚賠償責任的法律依據。而“第三者”插足而導致雙方離婚的,更多情況下以社會道德來調整。第三者插足離婚需要有證據證明,這必然免不了涉及到第三者插足離婚證據問題,對于當事人收集到的各種第三者插足的離婚證據效力如何,這關系著法院的判決結果。那么第三者需承擔離婚賠償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僅與婚外異性發生感情并未同居,法院是不會支持無過錯方的賠償請求的;如果無過錯方要求第三者也承擔賠償責任,法院也不會支持。目前還沒有讓第三者承擔離婚賠償責任的法律依據。而“第三者”插足而導致雙方離婚的,更多情況下以社會道德來調整。第三者插足離婚需要有證據證明,這必然免不了涉及到第三者插足離婚證據問題,對于當事人收集到的各種第三者插足的離婚證據效力如何,這關系著法院的判決結果。關于第三者需承擔離婚賠償責任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一方有婚外情有承擔離婚賠償的責任嗎
夫妻一方發生婚外情有兩種情況,一種是該方與第三者發生了感情(包括發生了性關系),但雙方并未同居(所謂同居,即雙方在一起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第二種是該方與第三者發生感情并有同居事實。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可以看出,我國《婚姻法》明確把第二種情況(即與第三者發生感情并有同居事實)納入賠償的范圍。
離婚時,如果對方發生了婚外同居行為,無過錯方可以要求婚姻中的過錯方給予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可見對婚外情要求賠償的前提是有婚外同居行為;要求賠償的對象是婚姻中的過錯方。如果僅與婚外異性發生感情并未同居,法院是不會支持無過錯方的賠償請求的;如果無過錯方要求第三者也承擔賠償責任,法院也不會支持。
二、第三者需承擔離婚的賠償責任嗎
《婚姻法》規定:“承擔《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為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蹦敲?,第三者是否應承擔離婚損害賠償責任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