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可否向第三者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導讀:
根據法律的規定,因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并且,承擔賠償責任的主體是無過錯方的配偶。所以第三者沒有賠償的義務。離婚損害賠償責任是侵權責任,有四個構成要件,應將過錯推定原則引入到婚姻家庭領域中的損害賠償制度中。損害賠償作為侵權者因承擔的民事責任之一,具有制裁和預防違法行為的功能。那么離婚時可否向第三者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法律的規定,因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并且,承擔賠償責任的主體是無過錯方的配偶。所以第三者沒有賠償的義務。離婚損害賠償責任是侵權責任,有四個構成要件,應將過錯推定原則引入到婚姻家庭領域中的損害賠償制度中。損害賠償作為侵權者因承擔的民事責任之一,具有制裁和預防違法行為的功能。關于離婚時可否向第三者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外情的認定是怎樣的
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或婚外異性做出的書面材料;(1)雙方往來的書信或一方的日記等記載婚外情事實的書面材料;“白紙黑字”的記載,如能清晰完整地反應案件事實或與其他證據相互印證,一般能取得較好的證明效果;(2)當婚外情突然被曝光或因此造成家庭矛盾激化之時,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或婚外異性情急之下寫下表示“保證悔改”,“不再往來”等的“保證書”、“道歉信”、“承諾書”等。如果在法庭上,有婚外情的配偶沒有充分證據否認該書面材料是出自自己真實意愿的表示,則一般會被法官采信,作為認定婚外情的關鍵證據。2、顯示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與婚外異性親密關系的各種照片;3、錄音錄像等能夠證明有婚外情的視聽資料;4、手機短信;5、通訊軟件聊天記錄和電子郵件;
不可以向第三者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根據法律的規定,因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并且,承擔賠償責任的主體是無過錯方的配偶。所以第三者沒有賠償的義務。離婚損害賠償,是修改后的民法典增加的一個新規定,它既是婚姻關系民法屬性的直接反映,也是保護離婚當事人合法權益的需要。離婚損害賠償責任是侵權責任,有四個構成要件,應將過錯推定原則引入到婚姻家庭領域中的損害賠償制度中。損害賠償作為侵權者因承擔的民事責任之一,具有制裁和預防違法行為的功能。這本身就體現了對違法行為的制裁,并且對其他可能發生侵權行為的人而言,也有警戒和預防作用。
婚外情這件事情,無論是因為任何原因,我都將它等同于與高考落榜相同的人生中一次重要的失敗。婚外情影響了很多夫妻之間的感情,很多夫妻也因此而離婚,而離婚之后經常會發生經濟糾紛,以上就是為您總結的相關資料,希望可以幫助到您,本網站致力于打造優秀的法律咨詢平臺,如果您還有疑問,歡迎進入律師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