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后可否再訴精神損害賠償

導讀:
協議離婚后可否再訴精神損害賠償協議離婚后不能再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我與陳某于2012年10月結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陳某經常因一些家庭瑣事對我大打出手。在朋友的勸說下,我決定與陳某離婚。2013年4月3日我與陳某達成離婚協議,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離婚手續。2014年5月16日,我以在婚姻存續期間,陳某對我實施家庭暴力,使我身體遭受傷害與精神遭受巨大痛苦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陳某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那么協議離婚后可否再訴精神損害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協議離婚后可否再訴精神損害賠償協議離婚后不能再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我與陳某于2012年10月結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陳某經常因一些家庭瑣事對我大打出手。在朋友的勸說下,我決定與陳某離婚。2013年4月3日我與陳某達成離婚協議,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離婚手續。2014年5月16日,我以在婚姻存續期間,陳某對我實施家庭暴力,使我身體遭受傷害與精神遭受巨大痛苦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陳某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關于協議離婚后可否再訴精神損害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協議離婚后可否再訴精神損害賠償
協議離婚后不能再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因為離婚手續已經辦完,不能再起訴離婚問題。如果再起訴只能以一般侵權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這個情況下很難支持你的主張,并且也很難有這個方面的證據。
【網友詢問】
我與陳某于2012年10月結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陳某經常因一些家庭瑣事對我大打出手。在朋友的勸說下,我決定與陳某離婚。2013年4月3日我與陳某達成離婚協議,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離婚手續。2014年5月16日,我以在婚姻存續期間,陳某對我實施家庭暴力,使我身體遭受傷害與精神遭受巨大痛苦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陳某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我向陳某要求賠償我的精神損害賠償是否能夠得到支持?
【律師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