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夫妻共同財產與個人財產

導讀:
什么是夫妻共同財產與個人財產第一、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和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甲方或乙方的財產:1、甲方或乙方的婚前財產: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勞動所得財產、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以及其他合法財產。由于這些財產與生命健康關系密切,對于保護個人權利具有重要意義,因此應當專屬于個人所有,而不能成為共同財產。那么什么是夫妻共同財產與個人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什么是夫妻共同財產與個人財產第一、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和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甲方或乙方的財產:1、甲方或乙方的婚前財產: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勞動所得財產、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以及其他合法財產。由于這些財產與生命健康關系密切,對于保護個人權利具有重要意義,因此應當專屬于個人所有,而不能成為共同財產。關于什么是夫妻共同財產與個人財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什么是夫妻共同財產與個人財產
第一、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和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甲方或乙方的財產:
1、甲方或乙方的婚前財產:
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勞動所得財產、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以及其他合法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2、甲方或乙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以上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是指與生命健康直接相關的財產。由于這些財產與生命健康關系密切,對于保護個人權利具有重要意義,因此應當專屬于個人所有,而不能成為共同財產。我國婚姻法將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作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有利于維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為受害人能夠得到有效治療、殘疾人能夠正常生活提供了法律保障。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根據第十七條第(四)項的規定,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為了尊重遺囑人或贈與人的個人意愿,保護公民對其財產的自由處分權,如果遺囑人或贈與人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明確指出,該財產只遺贈或贈給夫妻一方,另一方無權享用,那么,該財產就屬于夫妻特有財產,歸一方個人所有。這樣規定的另一個意義在于,防止夫妻另一方濫用遺產或受贈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具有專屬于個人使用的特點,如個人的衣服、鞋帽等,應當屬于夫妻特有財產。
第二、根據婚姻司法解釋二第十三條的規定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屬于個人財產。
第三、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五條的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即孳息和自然增值為個人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