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財產提供擔保算共同債務嗎

導讀:
二、法律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那么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財產提供擔保算共同債務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二、法律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關于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財產提供擔保算共同債務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財產提供擔保算共同債務嗎
夫妻任一方對個人財產擁有所有權,任一方以個人財產對外提供擔保不為法律禁止,但由于擔保行為而發生的債務另一方則無須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當然夫妻約定或相對方事后追認的情形除外。對于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在為對外擔保行為時應征得夫妻另一方的同意,除非事后夫妻有明確約定或夫妻另一方作事后追認,否則一方要單獨承擔責任。
二、法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