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資為子女買房產權歸誰

導讀:
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根據離婚的規定,雙方可以先協商確定離婚房產的分割,確定誰占有房屋,是否進行房屋補償等。那么父母出資為子女買房產權歸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根據離婚的規定,雙方可以先協商確定離婚房產的分割,確定誰占有房屋,是否進行房屋補償等。關于父母出資為子女買房產權歸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父母出資為子女買房產權歸誰
1、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屋,歸誰所有,有2種情況:
(1)如果是婚前出資購買的,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歸子女個人所有,但父母明確贈與雙方除外;
(2)如果是婚后出資購買的,有約定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二、離婚時宅基地上的房屋怎么處理
(一)首先,按規定,離婚時進行房產分割,并且分割的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必須遵守農村宅基地不得向城鎮居民轉讓規定。
(二)并且,起訴離婚后,法院也不能以拍賣方式分割。
(三)其次,夫妻雙方可以協商確定房屋占有人。根據離婚的規定,雙方可以先協商確定離婚房產的分割,確定誰占有房屋,是否進行房屋補償等。
(四)當然,如果雙方協商不下,或者直接起訴離婚時,將房產分割問題交給法院處理時,法院會遵循以下的分割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3、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5、為一方所有的財產共同生活時遭到損壞后,另一方不予補償。
(五)因此,雙方取得該房屋的可能性是相同的,不過因為離婚后女方繼續生活在原地不具有可能性,所以,實踐中的做法是,將房子判給男方所有,不過男方要按房屋價值的一半補償女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