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規定共同財產如何認定

導讀:
所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從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下列財產:(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那么民法典中規定共同財產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所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從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下列財產:(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關于民法典中規定共同財產如何認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規定共同財產如何認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從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下列財產: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二、什么是共同財產
婚姻法中的共同財產一般是指男女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一般情況下男女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均歸男女雙方共同共有,且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不劃分具體份額,由各方對整個財產享有所有權。如果男女雙方之后發生離婚的情形,則在離婚時劃分財產份額,一般確定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財產。
若男女雙方通過協議確定婚前財產也歸男女雙方共同共有的,那該婚前財產也變成了男女雙方的共同財產。而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一些財產也會歸夫或妻一人所有,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如贈與人指明只贈與給一方的財產。
共同財產的好處在于男女雙方均可以處置,且處置的目的是為了日常生活需要。處置共同財產還需要雙方的意見一致方可實施。如果處置共同財產沒有共同共有人的一致意見,該處置行為存在以后可能被撤銷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