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財產怎么認定

導讀: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男方基于遺囑繼承取得的房產,不能作為共同財產分割。(二)夫妻雙方有約定《民法典》規(guī)定夫妻可以就財產進行約定。內容可以設定婚后一方的收入歸一方所有,不納入共同財產的范圍。比如,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yī)藥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這些費用主要是保障受害一方的生活,因此,不能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婚前財產是指在婚前就已取得,該財產不屬于離婚分割之列。那么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財產怎么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男方基于遺囑繼承取得的房產,不能作為共同財產分割。(二)夫妻雙方有約定《民法典》規(guī)定夫妻可以就財產進行約定。內容可以設定婚后一方的收入歸一方所有,不納入共同財產的范圍。比如,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yī)藥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這些費用主要是保障受害一方的生活,因此,不能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婚前財產是指在婚前就已取得,該財產不屬于離婚分割之列。關于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財產怎么認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財產怎么認定
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取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等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哪些屬于夫妻一方自己所有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取得的財產,但在下列情況下,即使是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內取得的財產,也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一)指定贈與
遺囑或者贈與合同確定歸夫妻一方所有的,在離婚時不能作為共同財產分割。比如,男方父親去世之前,在遺囑中明確自己死后房子歸男方一人所有,排除其他人的權利。男方基于遺囑繼承取得的房產,不能作為共同財產分割。
(二)夫妻雙方有約定
《民法典》規(guī)定夫妻可以就財產進行約定。可以婚前約,也可以婚后約。內容可以設定婚后一方的收入歸一方所有,不納入共同財產的范圍。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三)只能歸一方的特定財產
有些財產,即使沒有約定,也不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比如,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yī)藥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這些費用主要是保障受害一方的生活,因此,不能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婚前財產是指在婚前就已取得,該財產不屬于離婚分割之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