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子賣掉再買屬于共同財產嗎

導讀:
因此,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在婚后購置的房屋,仍然屬于購置方的婚前財產,如果對方沒有出資,則不能主張享有房屋的份額。在第二種情形下,房產屬于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如果上述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則該房屋應當按照登記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婚后財產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那么婚前房子賣掉再買屬于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因此,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在婚后購置的房屋,仍然屬于購置方的婚前財產,如果對方沒有出資,則不能主張享有房屋的份額。在第二種情形下,房產屬于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如果上述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則該房屋應當按照登記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婚后財產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關于婚前房子賣掉再買屬于共同財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前房子賣掉再買屬于共同財產嗎
婚后賣掉婚前房子再買的房子分兩種情況:
一、婚后再買的房產還是登記在一方名下的,該房屋屬于出資購房一方的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對于這樣的房屋不應予以分割;
二、婚后再買的房產是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該房屋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但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時對于出資方應當適當予以多分。在第一種情形下,房產屬于出資一方的個人婚前財產,理由如下:
1、夫妻一方個人的財產不會因為婚姻關系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相比于舊婚姻法,新婚姻法突出強調對個人財產的保護,這是為了適應改革開放后個人財富極大增長的實際而制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離婚財產分割的司法解釋曾規定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隨著婚姻關系的延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到21世紀初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規定已經不能適應形勢的需要。因此,新婚姻法規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時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釋(一)也明確規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財產在婚后的形式轉化,不影響該財產的性質。婚后夫妻一方用個人財產購得的房屋,僅僅是夫妻一方個人婚前財產由貨幣形式轉化為房屋。因此,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在婚后購置的房屋,仍然屬于購置方的婚前財產,如果對方沒有出資,則不能主張享有房屋的份額。在第二種情形下,房產屬于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因為對于不動產權利歸屬的基本原則是公示公信原則,即不動產的權利以登記為準。如果上述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則該房屋應當按照登記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婚后財產與公共財產的區別
婚后財產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種財產。婚后財產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財產。婚后財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取決于夫妻間的約定及法律的規定,具體如下:
一、如果有婚后財產協議明確約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樣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財產需要按照協議的約定分配;
二、如果沒有婚后財產協議或者協議約定無效時,就要遵循《民法典》的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