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主要包括哪些

導讀:
在確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1、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只限于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婚后所得的財產。即從婚姻關系發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時止。如果不能證明應歸其個人所有的,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那么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主要包括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確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1、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只限于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婚后所得的財產。即從婚姻關系發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時止。如果不能證明應歸其個人所有的,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關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主要包括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痹诖_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只限于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婚后所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所有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2、所謂婚后所得的財產,是指財產權的取得時間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即從婚姻關系發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時止。
3、夫妻共同財產與個人財產的關系。對于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財產,除了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或者夫妻約定歸一方個人所有之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對于某些婚后所得的財產,夫妻一方主張應為其個人財產的,須承擔證明責任。如果不能證明應歸其個人所有的,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對于無法確定到底為一方的婚前財產還是婚后所得的財產,也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