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前妻共同買的房,前妻病故后妻能爭房子嗎

導讀:
如果婚后房產證加上女方名字,即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女方在離婚時可以分割。3,如果房產證未加女方名字,但是男方去世時沒有遺囑,或者有遺囑將房產留給女方的,女方均可以依遺囑繼承或者法定繼承,取得相應的房產份額。要求與其他繼承人分割房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那么與前妻共同買的房,前妻病故后妻能爭房子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婚后房產證加上女方名字,即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女方在離婚時可以分割。3,如果房產證未加女方名字,但是男方去世時沒有遺囑,或者有遺囑將房產留給女方的,女方均可以依遺囑繼承或者法定繼承,取得相應的房產份額。要求與其他繼承人分割房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關于與前妻共同買的房,前妻病故后妻能爭房子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房產中一半的產權及從前妻遺產中繼承的部分屬于男方婚前個人財產。
2,再婚后,如果房產證未加配偶名字,再婚配偶對房產沒有所有權。夫妻雙方如果離婚,女方沒有分割的權利。如果婚后房產證加上女方名字,即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女方在離婚時可以分割。
3,如果房產證未加女方名字,但是男方去世時沒有遺囑,或者有遺囑將房產留給女方的,女方均可以依遺囑繼承或者法定繼承,取得相應的房產份額。要求與其他繼承人分割房產。
4,相關規定:
(1)《民法典》規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2)《民法典》規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